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郓城县图书馆关于退还读者借阅证押金的公告
2025-07-21 阅读次数: 3673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塑强“民事无忧 · 企事有解 · 政事高效”服务品牌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的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25〕4号),及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落实取消图书借阅押金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优化公共文化服务,郓城县图书馆办理读者借阅证不再收取借阅证押金,采用信用借阅,纳入诚信体系。图书逾期采用电话续借及到馆续借。之前所收押金退还读者。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退还对象

曾在郓城县图书馆缴纳图书借阅押金,且当前无未归还图书等违约情况的读者。

二、退还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5年7月21日起

地点:郓城县图书馆三楼外借室

三、退还所需材料

1、本人办理:需持借阅卡、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所能接收退款的银行卡原件。

2、委托他人办理:需委托人提供读者的借阅卡、双方身份证原件(注明委托事项及双方关系)、委托人银行卡原件或所能接收退款的银行卡的持卡人的身份证原件及银行卡原件。

3、少儿读者退还押金请家长带孩子本人到场,提供借阅卡,孩子身份证原件、所能接收退款的持卡人或委托人银行卡原件。

4、少儿读者不能到场的,需提供借阅证,孩子身份证原件,家长身份证原件、所能接收退款的持卡人或委托人银行卡原件。

四、退还流程

1.读者携带材料至郓城县图书馆三楼外借室,工作人员核对借阅卡、身份信息及借阅记录。

2.确认无违约情况后,本人(委托人)填写《押金退还登记表》,读者(委托人)签字确认。

3.财务人员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退还押金(转账需提供本人银行卡信息,为及时退款请查实提供××支行办理银行卡)。请在30个工作日之内查收。

五、注意事项

借阅卡丢失者,需本人凭身份证到郓城县图书馆三楼外借室核实信息,经核实后办理退还。

若存在未归还图书,需先完成还书;若图书丢失,需先按丢失图书的原价赔偿后,方可退还押金。

咨询电话:0530-6999357 

请关注郓城县图书馆公众号,退还借阅证押金情况会在公众号公布。

郓城县图书馆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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